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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 網站首頁 >> 新聞詳情山西省住建廳通報批評22個建筑項目
山西省住建廳《關于2020年度建筑節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情況的通報》(下簡稱《通報》公開發布,通報涉及主管部門、項目主體等方面;其中,點名通報22個項目,具體如下。
關鍵詞:隨機抽查
《通知》指出——
根據相關通知及檢查方案,9月1日至10月12日,省住建廳組織開展了全省建筑節能“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檢查組共隨機抽查96個項目,檢查項3269項(符合2270項、不符合999項,涵蓋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裝配式建筑等方面),對54個項目下發執法建議書。
關鍵詞:存在問題
項目主體方面——
總體較好,但存在一些普遍性問題,執行建筑節能法律法規意識和能力有待加強。
建設單位第一責任主體意識不強,質量責任未得到有效落實,問題摘要:對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裝配式、建筑節能等政策要求執行不到位;違規指定節能材料、門窗,直接簽訂專業分包合同;未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能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設計單位對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相關標準不熟悉,問題摘要:按照廠家提供的檢測報告參數設計,違法違規進行設計變更;個別項目未對門窗耐火完整性提出要求,部分項目綠建專篇未納入施工圖。
施工單位總承包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摘要:施工專項方案針對性和實用性不強,有關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等內容不明確不完善,甚至直接從其它項目照搬照抄;未按施工圖施工,隨意變更,使用不合格節能產品,降低節能要求;簽訂的施工合同中保溫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不足5年。
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問題摘要:對進場材料檢測和工程質量把關不嚴,將不合格材料按合格材料簽字;對施工單位建筑節能材料未送檢合格就先行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未能有效制止和糾正;監理日志記錄內容不全面、不同步,屋面和墻體保溫隱蔽工程驗收影像資料不全。
檢驗檢測機構責任心不強、能力不足,問題摘要:部分關鍵材料和部品進場復檢項目,缺項漏項;現場拉拔試驗滯后,檢測依據錯誤。
關鍵詞:項目通報
《通知》強調——
本次檢查中,部分項目未嚴格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現場管理混亂,存在問題較多,予以通報批評。
涉及項目,具體如下——
太原融創外灘壹號城中村改造項目南區一期4號樓
清徐農產品展示及旅游接待中心
山西省忻州市原平農校崗位專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項目之教學及設施配套區實訓中心
忻州碧桂園項目2號樓
興縣新城壹號建設項目二期工程5號樓
興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智能交通指揮中心建設項目指揮中心樓
晉中市保利心語小區(施工二標段)
祁縣金豐苑
陽泉市大連國際公館1號樓
盂縣金龍二區商住樓建設工程項目(二期)
侯馬市金山御景住宅小區(二期8#)
臨汾市開發區甲骨文(臨汾)信息產業園泰和廣場
臨猗縣和悅府(1#)
運城市晉府壹號(11號樓)
大同市新榮區西村鄉、上深澗鄉2016年度采煤沉陷區治理搬遷安置項目20號住宅樓
大同市新水灣龍園項目7號樓
應縣寶坻閣東區普通商品房建設項目1號樓
應縣巴黎大街二期11號樓
晉城市青年城置業有限公司商貿物流園區I期工程9號樓
晉城市中原街社區城中村改造項目A2地塊2號商住樓
武鄉縣王家峪煤業濱河苑科技人才居住區1號樓
長治屯留區映水蘭香住宅小區一期(二區)D-5號樓
對通報問題項目主體——
依法依規記入“山西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記入不良信用信息,分別扣綜合信用分10分。
關鍵詞:工作要求
關于下一步工作,《通報》要求——
強化監管責任;強化項目主體責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本次檢查項目整改工作,主管部門要跟蹤督查,確保整改到位,不留隱患;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各市要及時整改、查處,舉一反三并加大事中事后監管,保證節能工程質量;各參建主體(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要嚴格執行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裝配式建筑等方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職責,確保項目總體受控。
(來源:山西省住建廳)